派出所是公安系統的基層組織,是上級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在我國,根據國家治安管理法律法規和上級公安機關規定的權限,派出所的主要任務是:堅決貫徹執行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打擊犯罪分子;預防和控制各類事故,管理社會秩序,維護公共秩序;保護人民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維護國家安全。
城市派出所、農村派出所、水上派出所、鐵路派出所、工礦派出所、治安派出所可根據地域、社情、人口等不同因素設置。派出所所長兼教導員(據
地區行政級別有政委、教導員)、戶籍警察、內勤警察、輔警。大部分都有辦案民警和社區民警,有的還有巡邏民警。
派出所的職責概括起來就是:(1)管理戶口;向群眾宣傳法制,組織動員群眾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成立治安委員會;發現和掌握犯罪嫌疑人,教育改造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管理特種行業,維護公共秩序,預防治安災害事故。在工作中貫徹黨委領導下的群眾路線,做好群眾工作,把治安管理與群眾安全防範緊密結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