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妳被抓的地方派出所問問;
2.公安機關在異地實施拘留、逮捕時,將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當地公安機關應當予以配合;
3.被拘留者的家屬通常在24小時內收到拘留通知,通知中將說明拘留原因和拘留地點;
4.在刑事拘留或逮捕的情況下,只有律師可以會見和查閱有關檔案。
身份證查詢服務:
1,公安部門提供的網上查詢服務;
2.通過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查詢;
3、利用政府服務平臺進行查詢;
4、通過12345政府服務熱線咨詢;
5.去當地人口管理服務中心查詢。
總結壹下,壹個人被抓後到當地派出所查詢的方法,包括去當地派出所查詢,配合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機關,收到家屬的拘留通知書,會見律師,查閱案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被拘留人應當立即送看守所羈押,並且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非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恐怖活動犯罪的通知可能妨礙偵查,應當在拘留後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在妨礙調查的情形消失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