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可以交罰款,網上付200多就可以了。
如果妳覺得罰妳罰的不合理,妳可以去那個court定出庭日期,但要盡快,不過5月3號?好像給妳很多時間啊,壹般也就7天的時間。這裏的法院通常排期是壹年,所以壹年妳回來出庭就好了。
到了法庭還是那套,妳服不服,服的話交罰款,不過妳可以說妳不知道警察是在追妳,通融壹下什麽的。少交點。如果妳不服,就跟他們說妳沒有超速,要提供證據什麽的。
我勸妳交了吧。咱們算個帳:
妳自己說超速了,也就是說不準備做無罪辯護了。那好。
妳有罪,但接受罰款,5月3號來壹次多倫多,5小時單程,開回去5小時,1000公裏,汽油要60還算少的,妳隔年再來多倫多,又是60,兩次去court停車,20. 交罰款100. 上班請假。算下來妳要負400-500 opportunity cost。
妳交罰款200多,還不用擔心2次來回多倫多路上出問題。
看開點,沒必要,除非是警察罰妳有問題,那樣的話妳可以反過來告他,讓他們賠妳,不過那樣的可能小於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