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224條
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不受本章第壹節規定的送達時間的限制。壹般不進行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但在宣判前應當聽取辯護人的意見和被告人的最後陳述。
適用速裁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