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犯罪主體、犯罪行為、犯罪主體的主觀方面和侵權客體等。行為人構成犯罪的,應當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明確規定是犯罪的,依法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條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壹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允許有超越法律的特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條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