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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請律師打官司輸了,還要交律師費嗎?

壹般情況下,需要向律師收費。律師費的標準取決於案件的復雜程度,律師費也指律師為其委托人的法律事務所應收取的報酬。既然是報酬,律師的勞動就應該得到報酬,與訴訟結果無關,律師風險代理除外。

風險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與當事人之間的壹種特殊的委托訴訟代理。委托人少付代理費或先不付代理費,案件執行完畢後,委托人向代理人支付壹定比例的已執行債權作為報酬。

如果敗訴或者執行失敗,代理人得不到任何回報;如果債權執行到位,委托人會按照約定的高比例支付給代理人,對雙方都有壹定的風險,所以稱為風險代理。

擴展數據:

根據《律師服務費管理辦法》:

第十壹條律師事務所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委托人在獲知政府指導價後仍要求風險代理的,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壹)婚姻和繼承案件;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和工傷賠償金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等。

第十二條禁止在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和群體訴訟案件中實施風險代理費。

第十三條風險代理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托人簽訂風險代理費合同,約定雙方應當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金額或者比例。

風險代理費用最高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目標金額的30%。

百度百科-風險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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