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可以查看。個人犯罪記錄屬於個人隱私,不對任何公眾開放。只有單位錄用員工,才能在個人檔案中查看。
2.去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普通公民不允許隨意查詢他人的犯罪記錄信息。確需查詢他人犯罪信息的,應當按照信息管理機關的要求提供相關書面材料,經審核同意後可以查詢相關犯罪記錄。公民無法在公網上查詢犯罪記錄,因為公安內網與公網是物理隔離的。公安內網只有公安機關內部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權限查詢。公民不能登錄公安;
3.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員經委托人授權,可持相關證件到委托人戶口所在地查詢犯罪記錄;未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律師執業實習生和律師助理,不得單獨查詢公民的犯罪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
公布屬於國家所有的檔案,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壹)保存在檔案館的,由檔案館公布;必要時,應經檔案形成單位同意或報檔案形成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後公布。
(二)保存在各單位檔案館的,由各單位公布;必要時,應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後公布。
(三)利用國家所有的檔案的單位和個人,未經檔案館、檔案保管單位同意或者前兩款所列主管機關授權或者批準,無權公布檔案。
集體所有的檔案、個人所有的檔案和其他不屬於國家所有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檔案向社會公布時,其所有者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保密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和其他公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