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詢問對方或法院傳票通知。
二、向法院立案查詢時,報告對方當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或向法院自動查詢機查詢。
三、去法院網上訴訟服務平臺查詢進展情況(需開通此項服務)。
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精神,各地法院紛紛設立人民法院網上訴訟服務中心,提高辦案效率,方便人民群眾。在法院服務平臺上獲得全新的訴訟服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兩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有本法第壹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壹的,經上壹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