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為父子生三孩”這個案子,警戒了各位廣大青少年朋友們,不要意氣用事,尤其是女孩子,本來自我保護能力就差,遇到壞人很難自救的。所以千萬別隨便離家出走釀成壹生“悲劇”。
從法律角度來看,這個案子判的好,判的對。犯罪人鄭姓父子做出如此沒有倫理道德的事,不應該給予任何原諒。
事件經過:
2012年,河南駐馬店14歲少女小茉因哥哥拒絕給其零花錢上網,小茉離家出走後被男子鄭某拐走。6年來小茉先後為鄭某及其兒子生下3個孩子並精神分裂。
鄭某因涉嫌強奸罪被刑拘。2020年1月20日,該案主犯鄭某敏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他提出上訴。2020年6月10日,小沫代理律師表示,該案終審宣判,維持壹審判決。
擴展資料:
判處過程:
2018年11月21日,駐馬店市公安局雪松分局將鄭某敏刑事拘留。2019年5月29日,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強奸罪對鄭某敏提起公訴,鄭某牛則因被鑒定為“作案時符合精神分裂癥診斷標準”,另案處理。
2019年10月31日,該案在驛城區法院壹審開庭。2020年1月20日,驛城區法院壹審以強奸罪判處鄭某敏有期徒刑15年,並判令鄭某敏賠償小沫經濟損失32297.94元。
據小沫的代理律師趙良善介紹,駐馬店中院在終審裁定書中認定,鄭某敏為涉案強奸罪主犯,其子鄭某牛為從犯,因鄭某敏犯罪情節惡劣、後果嚴重,原審法院判處15年有期徒刑量刑適當。
鳳凰網-駐馬店“失蹤6年少女為父子生三孩”案終審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