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開始於65438年6月24日。有網友反映,呂梁離石區史聖君悅小區壹業主被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有小區業主稱,物業介紹了壹家公司在小區的壹個門面開超市,但在裝修過程中,該門面因損壞建築遭到居民反對。24日下午5點左右,小區地下車庫水管爆裂,淹沒多輛電瓶車。業主們覺得這和超市施工有關,於是找到超市協商。但剛到工地,壹名36歲的男業主被工作人員毆打,當晚送醫搶救無效。小區業主和家屬稱,現場多名男子對死者拳打腳踢,並將其手腳捆綁。
分析超市工作人員的做法明顯違法。首先說壹下這種捆綁行為,捆綁他人涉嫌非法拘禁。就這整個案件而言,超市工作人員是犯故意殺人罪還是故意傷害致死罪?這應該是基於超市工作人員的主觀意識。這次事故中,小區業主做了心臟支架手術。如果超市工作人員得知這壹情況後毆打他,屬於故意殺人罪,最高判死刑。反之,就是故意傷害罪。兩者的量刑不同,還要看法院的判決。
永遠記住最後壹句話,沖動是魔鬼!有什麽不能做的事情來討論嗎?無論如何,超市工作人員打人是不對的,超市應該賠償死者家屬,解決善後事宜。這件事發生的太突然了,也警示我們在和別人討論的時候要保護好自己的安全,不要激怒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