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感覺這個律師事務所做的太不厚道了,也太坑人了,雖然說律師是做實習的時候,可能不需要給他開工資,但是還要別人倒交三十萬學費,這樣確實是仗著自己的強勢地位坑人。真正的好的律師事務所完全沒有必要這樣做,即使是給別人實習機會,但是自己在用別人的廉價的勞動力,只需要不開公司就可以了,完全沒有必要再讓別人交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