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控告人姓名、單位、職務等基本信息(2)被控告機關或領導姓名等基本信息(3)控告理由和要求(4)提出控告的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被害人對於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檢舉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報案、控告和舉報。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告知舉報人、投訴人、舉報人,不屬於自己管轄的,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