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壹條規定,通緝令和懸賞通告應當通過廣播、電視、報紙、計算機網絡廣泛張貼和發布,網上通緝的罪犯可以上網查詢。
法律依據:根據公安機關關於辦理刑事案件的規定。
第壹百六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後,經過審查,認為有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由受理案件的單位提出刑事立案報告,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後立案。”據此,公安機關刑事立案會出具正式的法律文書,但文書附有檔案信息,隨其轉移。因此,個人壹般不會收到立案決定。所以想知道是否刑事立案,可以自己聯系公安、檢察院、法院承辦人,了解案件進展。但是,這種方法並不可行。委托律師與辦案機關溝通更高效可行,部分地區有律師在線查詢渠道。律師通過職業資格認證後可以在網上查詢案件進展。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規定
第壹百六十二條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後,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並且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由受理案件的單位制作刑事立案報告,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後立案。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七十壹條通緝令和懸賞通告應當廣泛發布,並可以通過廣播、電視、報紙、計算機網絡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