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的林海燕謊稱認識壹名96歲的老婦人,稱她擁有9億財富卻沒有親戚,通過幫助繳納遺產稅可以獲得巨額遺產。她實際上騙了壹大筆錢。
警督指出,雖然林海燕不識字,但她涉嫌發明遺產稅、分割費、律師費、公證費、贈與稅等各種名目。壹人變聲,扮演“奶奶”、“黃法官”、“蔡法官”、“黃小姐”等角色行騙,* * *詐騙1.8478億元,在臺中縣買了3棟別墅、8輛車、壹套房子。
林海燕四處鬼混,包括苗栗縣喬喬鄉前鄉代表張美蘭。她投資1500萬,不僅壹毛錢沒拿到,還讓前夫和兒子投資,全家被騙2500萬;張美蘭原本打算尋求連任,但結果她的競選資金被騙走了。她甚至向苗栗縣縣長劉借錢,並要求劉參與“投資”。劉覺得有貓膩,沒有上當。
矛盾的是,即使整個案件被繩之以法,仍然有受害者認為檢察官不了解情況,並不斷遊說檢察官,說林海燕是無辜的,使他們搖頭。除了林海燕,還有14名共同被告,包括邱躍進。其中11人因之前誤信林老太的謊言,被騙數百萬至數千萬元。後來被吸收為集團成員,繼續詐騙他人。檢方壹起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