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害量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 *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職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境外賭博罪組織中國人、中國公民在境外參與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94條
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並處罰金。境外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人員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組織成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犯其他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