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和律師是同壹個法律主體."思明法院院長傅元平表示,“我們希望通過搭建律師與法官良性互動的新平臺,進壹步推動法律職業的法律素養和司法能力建設,從而助力以審判為中心的司法體制改革。”
上“業務強化班”不如當法官助理――5個被聘用的法官助理都是入行不到壹年的新律師,要從頭學起怎麽立案。在思明法院,單個法官壹年受理案件近400件,助理法官會接觸數倍於律所的案件和各類當事人,可以極大地豐富自己的辦案經驗和技巧。“這是壹個觀察和學習法官判案思維的好機會,可以幫助我更全面地了解法律問題。”實習律師張樂樂說。
5名助理審判員分赴思明法院行政法庭、蓮前法庭、鼓浪嶼法庭、民益法庭、礦工法庭。“我們專門挑選了我院案件數量最多、案件類型最復雜的法庭,法官助理跟隨的導師也都是經驗豐富的法官。”思明法院相關工作負責人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