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涉及財產關系:2000-20000元。
2.在產權關系的情況下:根據產權糾紛涉及的標的金額,按不高於以下比例(標準)分段收取累計費用:
有爭議的投標金額的費用
65438+萬元(含)以下部分6%
65438+10萬元(不含)-50萬元的5%(不含)
50萬元(不含)-654.38+0萬元(不含)4%
1萬元(不含)-500萬元(含)3%
500萬元(不含)-10萬元(不含)2%
10萬元(不含)-5000萬元(含)
5000萬元以上(不含本數)部分1%
爭議標的金額不足65438+萬元,收費不足2000元的,收費2000元。
第二,時間收費
(1)適用範圍:適用於所有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律師服務事項。
(2)收費標準:200-3000元/小時。
三、處理仲裁案件,按照民事案件的標準進行。
第四,風險代理
按照規定可以采取風險代理收費,風險代理收費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金額的30%。
動詞 (verb的縮寫)鑒定費、交通費、公證費、異地辦案差旅費等。辦理法律事務發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並在協議中約定支付方式,按照約定收取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條律師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律師執業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律師執業應當接受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的監督。律師依法執業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律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