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能自己發言,可以咨詢保險公司律師後在法庭上發言,這樣費用可以便宜很多,也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協商解決的,可以追加賠償。判決的話,法官會依法判決,不會有額外的賠償。
法律依據:《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代理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回答有關法律的問題,書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