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屬於行政訴訟案件範圍;
2.3、依法應由parties.br/>雙方自願仲裁機構對法律合同糾紛進行的書面協議約定由其他機構處理的仲裁糾紛
4.它不屬於上訴法院的管轄範圍;
5、案件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提起訴訟的;
6.在壹定期限內依法不起訴的,在限定期限內不起訴、不起訴;
7.判決不準離婚調解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而不是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提起訴訟;
人民法院再審申請人或者民事、行政案件申請人提出的再審申請或者申訴;兩年多了
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或者申訴不符合法律主體資格的;
10之後,不再受理再審申請:
(壹)人民法院按照規定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監督破產還債後,
(2)裁定、裁決的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3)人民法院裁定在第壹審調解中解除婚姻關系的案件,但當事人系財產的,申請再審的除外;
◎◎ ◎◎◎
妳說的不清楚,能給個明確的回答嗎?妳最好描述壹下民事法庭不受理的原因。
民事法院不受理的原因,以及壹般不采取行動的原因:如果妳說職業培訓合同。但不是計劃或主題。
妳的情況應該是勞資糾紛。妳必須在勞動仲裁之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不是直接。只有在勞動仲裁中,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職業培訓合同是勞動合同或契約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