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娛樂管家有過刑事案件,可以在公司任職,但不能從事法定的特殊職業。
2.中國法律中的“前科”壹般是指犯罪記錄的卷宗記錄,壹般由公安局保管。犯罪記錄的記載不向任何人公開,只有司法單位或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時報主管單位批準後,才能向社會公開提供。不向普通單位或個人提供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