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遂寧路路口向北,沿遂寧路走約2-300米,監獄在6號橋對面。
被拘留在看守所的人,可以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也可以批準逮捕。
接住。從刑事拘留到批準逮捕最長時間為37天。刑事案件從調查到判決很快。
多則三個月,慢則壹年左右,視具體情況而定。
在看守所最長羈押時間為15天,將根據違紀情節輕重決定。在押
看守所裏的人不允許見家人,但可以見律師。
《刑事訴訟法》規定,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看守所羈押期間,由公安機關進行偵查。
在此期間,他的家人不得與他見面。只有辯護律師才能與犯罪嫌疑人見面交流。
提供法律幫助和服務。
律師在會見嫌疑人後,壹般會對案件進行梳理,查閱相關法律文書和類似案例。
與司法機關溝通,必要時律師也會對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取證。諸如
未成年人有重大刑事犯罪嫌疑的,其家屬可以隨時探視,並在整個公安機關進行
或者他的監護人可以在檢察院工作人員訊問的時候在場。
廣義的監獄是指關押所有犯人的場所,包括監獄、看守所、拘留所。狹義的監獄
是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
被判處刑罰的罪犯應當在監獄執行刑罰。
對罪犯實行懲罰與改造相結合、教育與勞動相結合的原則,把罪犯改造成守法的人。
公民。監獄的主管部門是監獄管理局,最高行政部門是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