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綏寧路路口,往北方向,沿綏寧路走大概2-300米,六號橋對面就是監獄。
被羈押在看守所裏的人,既有可能被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也有可能被批準逮
捕。從刑事拘留到批準逮捕最長時間是37天。壹個刑事案件從偵查到判決快則
三個多月,慢則壹年半載,要依據具體的案情來定。
拘留所羈押的最長時間是15天,具體會依據違法情節輕重判定天數。羈押在看
守所的人,不得會見家人,可以會見律師。
《刑事訴訟法》規定,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看守所羈押期間,即公安機關偵查
期間,其家人不可以與其見面。只有辯護律師可以與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
提供法律幫助和服務。
律師在會見完嫌疑人之後,壹般會梳理案情,查閱相關的法律文件和類似案例,
與司法機關溝通,在有需要的情形下,律師還會對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取證。如
果是未成年人涉嫌較大的刑事犯罪,其家人可以隨時探視,並且在整個公安機關
或者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對其進行詢問過程中,其監護人可以在場。
廣義的監獄指關押壹切犯人的場所,包括監獄、看守所、拘留所等。狹義的監獄
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
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
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
公民。監獄的主管部門是監獄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門是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