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由於上訴已進入新的訴訟程序,如果沒有事先與律師約定的,都需要與律師重新簽訂新的委托材料及委托合同,在簽訂新的委托合同後當事人也需要重新繳納律師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八十三條 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第壹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三人或者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但是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審判員壹人獨任審判。
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第壹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三人或者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第壹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至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人民法院審判上訴和抗訴案件,由審判員三人或者五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合議庭的成員人數應當是單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