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滿林沒想到自己會被處決!”壹位曾經為李滿林集團辯護的律師告訴記者。壹審被判死刑後,李滿林心情不好,立即供認了多年來為自己提供保護的邵健偉。正是邵健偉的涉案,才引出了他的兩位老上司,即原太原市委秘書長王國維和原山西省委副書記侯伍傑。
王國維涉案的原因之壹是,他在擔任太原市杏花嶺區委書記時,與時任杏花嶺公安分局局長的邵健偉有不正常的經濟往來。王國維涉嫌受賄,通過幹預政法系統工作間接成為李滿林集團的保護傘。
王國武在太原任交通局長,後擔任杏花嶺區委書記多年;2002年,還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優秀領導幹部”;2003年初,王調任太原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
在王國維之後,前太原市委書記侯伍傑緊隨其後。
侯伍傑,出生於1999年9月,1945,山西省陽泉市盂縣人。曾任長治市委副書記、陽泉市委書記,山西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太原市委書記,山西省委副書記。
2001上半年,太原市公安局局長壹職面臨調整。時任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長的邵健偉為了當上太原市公安局局長,不惜行賄。侯伍傑承認,他在擔任太原市委書記期間,收受了邵健偉的6.5438億美元、價值5.8萬港元的百達翡麗手表和2萬元人民幣的禮金。作為回報,侯答應讓擔任太原市公安局局長。
但是邵健偉的夢想失敗了。2001年6月,邵健偉調任臨汾市,同年9月,侯伍傑卸任太原市委書記。此後,李滿林集團的案子壹直如火如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