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可以向看守所申請取保候審,也可以由其近親屬、配偶、監護人、律師等提出申請。申請取保候審,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案件性質比較輕;2.有固定住所或者其他固定住所;3.有工作或其他穩定的生活來源;4.有擔保人,擔保人提供的財產、人身或者其他擔保足以保證犯罪嫌疑人在該案中受到審判。
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審申請符合上述條件,那麽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決定是否準予取保候審。壹般情況下,取保候審最長期限不超過12個月。
需要註意的是,申請取保候審並不意味著犯罪嫌疑人已經被完全釋放。在取保候審期間,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相關規定和要求,如不得離開指定居所、不得幹擾證人作證等。犯罪嫌疑人違反取保候審規定的,撤銷取保候審,再次羈押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