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嫌疑人過了37天還沒有被釋放,基本就是被抓了。逮捕時,警察應當按照規定通知家屬。但是這個通知多是信件形式,在送達的過程中要等好幾天。
3.辦案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違法超期羈押的,可以向檢察院提出申訴。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91條。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
逮捕後,被逮捕人應當立即送往看守所羈押。除非無法通知,否則應當在逮捕後24小時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