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學歷證原件需要現場查驗,查驗後當場返還。填寫《國家司法考試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及學歷、提交本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無刑事犯罪書面證明、填寫《國家司法考試合格人員信息采集表》。
擴展數據的註意事項:
1,設區市司法局逐級上報符合條件人員的材料;
2.根據省司法廳通知的時限,設區市司法局停止受理授予資格申請;因特殊原因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申請材料的,應當向區、市司法局說明原因,由區、市司法局決定是否受理;
3、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和司法部的書面通知,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免收任何費用(含免費);
4、司法部批準頒發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及復印件。(需要帶身份證原件來領取,不能代為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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