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律師執業的手續如下:
應當向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縣)司法行政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書。
2、格證書或者律師資格證書。
3、出具的申請人實習考核合格的材料。
4、人的身份證明。
5、事務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請人的證明。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第五條規定,請律師執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2、具有法律職業資格或律師資格。
3、在壹個律師事務所實習滿1年。
4、品行良好。
律師執業行為規範第二十四條 :
1、業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執業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3、執業應當接受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的監督。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