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按件收費
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500--5000元/件。
二、參照刑事訴訟案件的標準計件收費:
1、偵查階段:2000-15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2000-15000元
3、審判階段:
基層法院審理的案件,2000——20000元/件;
中級法院審理的案件,3000——35000元/件;
高級法院審理的案件,8000——50000元/件;
最高法院審理的案件,30000——150000元/件。
三、參照民事訴訟案件的標準收費: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500—8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還應按民事訴訟案件中涉及財產關系案件的收費標準收費。
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計收費:
100,000元以下:免收
100,001至1,000,000元:1~5%
1,000,001至5,000,000元:0.5~3%
5,000,001至10,000,000元:0.3~2%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0.2~1.5%
50,000,000以上部分:0.1~1%
四、計時收費
計時收費為50—1000元/小時。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壹)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