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材料
(壹)提交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備案的,出具人事主管單位意見同意_ _ _ _ _ _ _ _ _申辦規定格式出入境證件的函)。首次申領旅行證並再次申領,或港澳通行證在廣東省外簽發並首次在深圳申請簽註的,須提交《廣東省出入境證件數碼照片采集回執》。
(2)交驗有效居民身份證。16周歲以下未申領居民身份證的申請人,可提交戶口簿(在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可提交本人臨時居民身份證查驗。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簽註的,不需要提交身份證,但身份證主要信息發生變化的,仍需提交身份證)。軍人的,提交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士兵證、學員證)。
(3)16周歲以下的申請,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及監護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並提交原件(戶口簿能完成系統核查的可不提交);監護人無法陪同,委托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監護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和被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並提交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