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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分級管轄?等級管轄和地域管轄有什麽區別?

級別管轄是指審判管轄的壹種,也稱為審判級別管轄和交易管轄。各級審判機構對第壹審案件的管轄劃分,主要根據案件的性質、情節輕重和影響範圍確定。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壹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八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壹審民事案件: (壹)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地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第十九條。高級人民法院管轄本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第壹審民事案件。第二十條。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壹審民事案件: (壹)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二)應當由法院審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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