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訴訟業務是律師的傳統業務。訴訟業務的法律內容包括法律事實的認定和法律適用兩部分。律師根據基本的訴訟思維框架,確定具體的訴訟方案,以實現獲得委托人認可的訴訟結果的法律活動過程;
2.非訴業務,與訴訟業務相對應,是指律師在其職權範圍內,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為當事人辦理與法院、仲裁委員會無關的法律事務。非訴業務主要由咨詢、寫書服務、專項法律服務、法律顧問服務和其他服務組成。
訴訟業務的目標是獲得委托人認可的訴訟結果,勝訴只是壹個委托人認可的結果;雖然大多數當事人都希望勝訴,但勝訴並不是當事人認可的唯壹結果。
要實現訴訟業務的目標,應該完成兩個方面的工作:
壹是制定合理的訴訟計劃;
其次,是處理好與委托人的關系。
律師必須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適當措施解決委托人的非分之想,實現合理的訴訟目標。需要強調的是,倡導訴訟是為了獲得委托人的認同,並不意味著訴訟律師要盲目迎合委托人的想法和要求。律師應當依照法律、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執業,不得在委托人同意的情況下為所欲為。
非訴業務,與訴訟業務相對應,是指律師在其職權範圍內,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為當事人辦理與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無關的法律事務。非訴訟業務主要包括咨詢、圖書代理服務、專項法律服務、法律顧問服務和其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