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人壹般是指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以維護其合法權益的人。刑事辯護人可以是律師;人民團體或者單位推薦的人員;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法律客觀性:
刑事辯護人相關知識。壹、辯護人的概念和範圍辯護人是依法接受委托或者指定參加訴訟,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辯護的訴訟參與人。辯護人可以是律師、被告人的親屬或者監護人,也可以是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辯護律師和其他辯護人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隱匿、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不得威脅、引誘證人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以及進行其他妨礙司法程序的行為。”辯護人違反上述義務的,依法追究其責任。我國《刑法》第三百零六條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改變對事實的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辯護人的權利①作為辯護人接受委托的權利。②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