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允許律師會見。我不知道妳的律師怎麽了。這種案件,壹般情況下,取保候審是很難的。我不知道妳委托的律師在哪裏。律師不應該如此忍受公安的困難。可以進壹步聯系。律師在偵查階段會見犯罪嫌疑人是法律賦予律師的合法權利,偵查機關收到律師會見函後應當依法安排會見。
普通刑事案件。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授權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最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