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6月至9月,石山石以張某辦理北京戶口為名,分三次騙取張某40萬元。公訴機關以涉嫌詐騙罪對石山石提起公訴。案卷顯示,被害人張某是山西人,是煤老板。2002年,他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石山石。2007年,他告訴石山石,想辦理北京戶口。張某說,石山石說可以幫他“試試”賬號,分三次向他要了40萬。
因為事情沒有辦成,張某向公安機關報案。報案時,張某聲稱自己被騙了40萬元,但隱瞞了石山石給自己貸款的事實。石山石因涉嫌詐騙被批捕。他在預審時說,當時正準備大規模改造自己在順義的藏獒養殖場,手頭資金不夠。他借了張的錢“周轉”,以後再還。他還為此寫了欠條。石山石說,自己沒有辦理北京戶口的能力,也沒有問過別人這件事。
案發後,石山石的妻子已將40萬退還給張某。張還書面聲明不再追究獅山石的刑事和民事責任。石山石涉嫌詐騙壹案開庭。庭審中,石山石的辯護律師表示不認罪。據辯護律師介紹,由於雙方存在借條,涉案的40萬都是民間借貸。從目前的證據來看,石山石不存在欺詐的主觀故意。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