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偵查隊,專門負責刑事偵查的隊伍。
經濟偵查隊,經濟犯罪偵查的專門隊伍。
刑偵和經偵是公安機關內部的壹個分工,公安局管轄的刑偵、經偵和治安案件是不同的。
刑偵支隊又分為刑偵科、人事科、財務科。重案組壹般由經偵隊、武警隊、交警隊、刑偵隊等選拔的優秀人員組成。,也可能跨地區、跨省組建。就像醫院裏的大會診。刑事案件有
刑偵隊和經偵隊的區別在於,他們在公安系統中負責的方向和職責不同。
經偵隊是經濟犯罪偵查警察的簡稱。工作是偵查金融犯罪、經濟詐騙等各類經濟犯罪,為打擊經濟犯罪提供有力依據,從而保護國家和公民的財產安全。
刑偵大隊,全稱刑事偵查大隊,是縣級公安部門的常設機構,承擔地方刑事偵查工作。其主要職責是掌握犯罪動態,收集、通報和報告犯罪信息,研究制定預防和打擊犯罪活動的措施。
刑事偵查隊,專門負責刑事偵查的隊伍。省級公安機關設立省級刑偵總隊、設區市刑偵支隊、縣市(區)級刑偵大隊。
擴展數據:
掌握刑事犯罪動態,收集、通報和報告犯罪信息,研究制定預防和打擊對策;組織偵查破案,打擊刑事犯罪,在全市範圍內組織專項鬥爭;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負責與外地的刑偵合作。
承擔微量物證和案件微量物證的檢驗鑒定,為解決疑難案件提供技術和信息資源;負責出租車治安管理。負責秘密部隊的培養、管理和使用。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百度百科-刑偵總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