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是國家工作人員,收受他人購物卡就相當於受賄。1000元雖未達到刑事犯罪水平,但情節嚴重的,仍將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使情節輕微,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也會酌情給予行政處分。所以建議國家工作人員要廉潔奉公,不要收受他人財物。
那麽收受他人1000購物卡是否構成刑事犯罪?這是違紀行為,不是刑事犯罪。
貪汙賄賂是指貪汙、挪用公款作為個人資產或者通過損壞公共資產來提升個人資產,屬於貪汙;受賄是指企事業單位相關負責人利用自己的職權收受他人財物。懲治貪汙賄賂犯罪是我國現階段反腐敗鬥爭的重點。將貪汙賄賂犯罪列為刑法分則中的專章,作為壹個獨立的罪名種類,對於加強國家廉政建設,突出反腐敗重點,有效遏制職務犯罪具有積極意義。希望以上內容能對妳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在經濟往來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