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也可能當律師。根據法律規定,受過刑事處罰的,不予頒發律師執業證書但過失犯罪的除外。也就是說因過失犯罪而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如果滿足了申請律師執業條件的,就應當為其頒發律師執業證書,允許其當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 第五條 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二)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考試;
(三)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壹年;
(四)品行良好。
實行國家統壹司法考試前取得的律師資格憑證,在申請律師執業時,與國家統壹司法考試合格證書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