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律師可以看案卷,但《律師法》也規定,律師不得向當事人透露案卷材料。所以嫌疑人看不到案卷。
在辦案過程中,偵察機關會向嫌疑人出示壹些證據,嫌疑人也會進行供述和辯解。這些都是案卷材料的壹部分。
庭審中,檢察機關在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程序中也會出示壹些證據材料。這時嫌疑人在場,也能看到壹些案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 * *自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之日起,辯護律師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八條律師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委托人的隱私。
律師應當對其委托人和他人在執業活動中不願意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他人正在準備或者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嚴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