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司法鑒定如何申請復核的程序是什麽

司法鑒定如何申請復核的程序是什麽

法律分析:司法鑒定申請復核的程序:壹、鑒定委員會受理案件後交相關專業的專家小組進行鑒定;二、專家小組的鑒定結果,以鑒定委員會的名義出具鑒定文書,由參加鑒定的專家簽名,加蓋鑒定委員會鑒定專用章;三、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與其他鑒定結論壹樣,對於裁判機關沒有約束力。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復議復核案件程序規定》

第六條 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下列相關人員可以依法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提出刑事復議申請:

(壹)對駁回申請回避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律師可以提出;

(二)對沒收保證金決定不服的,被取保候審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

(三)保證人對罰款決定不服的,其本人可以提出;

(四)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控告人可以提出;

(五)移送案件的行政機關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該行政機關可以提出。

第七條 刑事復議申請人對公安機關就本規定第六條第二至四項決定作出的刑事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其上壹級公安機關提出刑事復核申請。

  • 上一篇:北京刑事律師排名前十
  • 下一篇:臺州民事糾紛律師收費標準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