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壹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偵查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派出所是公安系統的基層組織,是上級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派出所根據國家治安管理法規和上級公安機關規定的權限,主要任務是堅決執行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打擊犯罪分子,防控各類事故,管理社會治安,維護社會治安,保障人民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