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律師可以去法院起訴。起訴權是當事人的壹項訴訟權利,委托律師不是起訴的必要條件。法律規定,只要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案件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即使當事人沒有請律師,也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性: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五百九十三條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認為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確有錯誤,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的,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級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部門應當依法處理。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直接向上級人民檢察院申訴的,上級人民檢察院可以將申訴提交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級人民檢察院;案情重大、疑難、復雜的,上級人民檢察院可以直接受理。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提出申訴,人民檢察院經復查決定不抗訴的,上壹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受理。對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尚未執行的終審判決、裁定的上訴,由監獄檢察部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