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山西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第十壹條。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律師服務費可按計件、按標額比例、按時間收取。具體方法由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協商確定。
計件收費是指以每壹委托事項為基本單位,按照規定的數額或者在規定的範圍、幅度、限額內收取律師服務費的計價方式。
計件工資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按時間收取費用的,律師事務所應當在結案後向委托人出具工作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