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通過律師資格考試。
2005年辭去公職,先後在上海、深圳、北京、安徽省等地做律師,主要為非法征地受害者、強拆受害者、上訪者、三聚氰胺汙染受害者維權。
2010涉及的主要事件有:廣西北海白虎頭村系列土地維權案;組織觀看天津王宇律師被迫害案的審判;他與滕彪博士等人就重慶嚴打犯罪主題進行了座談,並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發出了呼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