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1經濟網查詢,陶景洲律師和陳有西律師是同學兼朋友。他們是1977恢復高考後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的第壹批學生,被譽為“黃埔壹期”優秀法律人才。在北京大學法律系的四年時間裏,他們相互學習、討論、交流,結下了深厚的友誼。他們還擁有廣闊的國際視野。他們曾在國外學習,並獲得外國法律學位和專業資格。他們在法律領域的發展道路也各不相同,但都取得了卓越的成就。陶景洲律師擅長國際商事仲裁,代理過多起跨國公司投資、收購、兼並案件,被媒體稱為“跨國業務的幕後推手”。他還是兩屆奧運會臨時仲裁庭的仲裁員,為奧運會的公平順利進行做出了貢獻。而陳有西律師則專註於刑事辯護,參與了南京大屠殺、李昌鈺訴趙誌紅、李天壹等多起引起社會關註的重大刑事案件。,並被媒體稱為“中國刑事辯護第壹人”。他還是中國刑事辯護律師協會的創始人和會長,為推動中國刑事辯護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做出了努力。兩人都是中國法律界的傑出代表,他們的關系也受到同行的尊重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