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壹百三十六條第二款:控辯雙方認為對方訊問或者訊問的內容與本案無關,或者訊問、訊問方法不當提出異議的,由審判長判斷情況,予以支持或者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