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本方當事人有利的情節,特別是構成自首、坦白、從犯、不明知等情形。
2、針對有異議的證據現場發表否定其證明力或者消解其證明力的問話。
3、有同案犯的,註意對同案犯的問話,朝有利於本方當事人的方向確定問話思路。
4、切勿故意誘導當事人翻供(除非當事人受有刑訊,且有證據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