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崗位工作所需的專業素質和能力,身體健康;
4.考生年齡要求:年滿18周歲(1999年8月16日之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16日之後出生)。
5.具有中國社會工作者協會(升級為“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之壹的人員:數字聽覺統合訓練技術資格證書、感覺統合訓練技術證書、語言康復訓練技術證書、兒童行為訓練技術證書、兒童結構優化教學法培訓師職業資格證書;
除滿足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等其他資格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2)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錄用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或者有報考失信記錄,處理期限未滿的人員;
3.試用期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事業單位辭退最近5年不在的人員;
4.任職後構成回避關系,具體回避關系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軍人;
6.2065438+2008年及以後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