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傷害他人的違反了我國《治安處罰法》,導致輕傷以上的,觸犯刑法故意傷害罪,需接受刑事懲罰。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1、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