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如果家屬對處理結果感到不滿意,可以要求進行醫療事故鑒定,鑒定的專家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有結果後可以繼續和醫院談。當然,根據結果的不同,會對談判方向產生不同的影響。
第三,可以通過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後續步驟可以並行進行,也可以單獨進行。
第四,找律師,去法院起訴。
二、醫院要打什麽電話投訴?醫院應致電當地市、區衛生監督部門,或致電衛生部門投訴,或致電全國統壹衛生熱線12320。如果是收費問題,可以直接找當地物價局。目前有三種解決方式,即協商、行政調解和司法訴訟。協商解決問題:與相關醫生領導協商解決問題。醫院有專業的投訴監督電話。在致電相應人員時,可以向醫院醫保部門或醫院領導反映個人情況,與他們協商,維護自身利益。患者與醫療機構發生醫療糾紛。行政調解:通過媒體向相關衛生局或衛生部門反映,讓他們註意介入調解。司法訴訟:去法院訴訟,由法院組織,醫療糾紛雙方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三、投訴醫生最有效的方式。衛生局的電話是12320。衛生局的投訴方式包括:
(壹)直接撥打12320舉報電話;
(2)妳可以向衛生局或藥品管理局或當地醫學會投訴。
(三)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投訴舉報;
(4)如果要追究刑事責任,可以向檢察院舉報,最好能提供證明犯罪事實的證據或線索。
在醫院看病,雙方都要體諒對方,有矛盾的時候也要及時解決,減少糾紛的發生。